石家庄市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
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请。企业向市国资委提出工作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职幼教机构开办情况、需落实待遇人员数量、待遇及补贴情况、目前管理情况、工作机构情况等内容,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企业改制文件等材料,填写联审表。
二、办学机构资质认定。企业分别到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认定办学机构的资质。需提供职教幼教机构成立及停办的文件等资料。
三、教师资格审查。企业填写《石家庄市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确定工资测算表》(电子版),分别到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进行教师资格审查,需提供退休教师本人档案等相关资料。
四、工资套改。企业负责将符合文件要求的人员进行工资套改,上报人社局审核。
五、公示。人社局审核退休教师 生活补贴标准后,由企业负责将退休教师名单及企业发放的养老金和统筹外补贴进行公示。
六、汇总上报。企业总结解决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情况,填报《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资格审批表》,《20XX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汇总表》、《20XX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基本情况表》等,上报省市有关部门批准。
附件下载: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相关表格